湖南渔鼓
国家级
第四批
曲艺
湖南省群众艺术馆 (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

湖南渔鼓.png

永州市渔鼓艺人表演场景(李杨 / 摄)


湖南渔鼓是一种采用湖南方音说唱相间表演的曲艺“说书”形式,广泛流布于湖南各地,在比邻湖南的 广西桂林、江西赣州,及湖北、重庆的交界处也有辐射流布。 


湖南地区的渔鼓源于道情,明清时期广为传唱,明末思想家王夫之有《愚鼓词》27 首传世。湖南渔鼓 主要有湘方言区的湘中、湘南渔鼓和西南官话方言区的湘北、湘西渔鼓两种风格。节目形态有连回演出的 中长篇,也有一次演完的短篇,以及闹场、静场或翻场表演的短段。曲本体裁为叙事文本,叙述为主,代 言为辅,散韵相间。韵文唱词的基本格式为“二二三”词格的七字句和“三三四”词格的十字句。唱腔 为板腔体,常用板式有平板、数板和散板。各地以方言为基础,融地方剧种与民歌小调于一体,形成独 特的唱腔。艺人多擅长即兴编唱,表演时一人多角,采用说唱相间表演的曲艺“说书”形式。多在婚丧 嫁娶、节日庆典表演。伴奏乐器以渔鼓筒为主,辅以简板、小擦或月琴、三弦。演唱内容多为民间故事 与民间生活。唱词讲究、章句整齐,分“大传”“小 记”和“私访”三类。代表作有《封神榜》《珍珠塔》 《乾隆下江南》等。 


湖南渔鼓以师徒传承为主,各地艺人积极传承、 勇于创新,加之湖南渔鼓植根于民众人生礼仪与地 方民俗活动,至今仍深受湖南人民的喜爱。 


项目保护单位:湖南省文化馆(湖南省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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